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(编号:2017-107)
时间:2017-12-27 来源: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黄会云、刘峰、刘延、刘玉贞、刘霞申请继承刘长友的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2018年1月18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被继承人:刘长友
不动产坐落: 望岳小区C区回迁11#楼-4单元-2层207号
房屋用途:住宅
房屋建筑面积:114.51㎡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建设大厦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538-6272986
公示单位:泰安市国土资源局
2017年12月27日